佛山市顺德区节能协会

上半年佛山、肇庆共23家陶企因环保被罚 最高罚款69.279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53:20
    7月8日,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公布了《2016年第二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佛山市环保局2016年第二季在对120家污染源进行“双随机”抽查中,依法查处8家,包括佛山市亮剑陶瓷。

    随后,记者在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及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网站、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以及肇庆高要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查到,今年上半年佛山有11家陶企被行政处罚,肇庆12家,最高罚款69.279万元。

    肇庆:逾期不缴纳排污费 高要两家陶企受重罚

    据了解,广东纯美陶瓷有限公司(简称“纯美陶瓷”)因逾期未缴纳2015年1月至3月排污费240,088元及2015年4月至6月排污费226,351元,2016年6月12日被肇庆高要区环保局分别处以一倍和两倍罚款,罚款总额为69.279万元。

    与此同时,肇庆中恒陶瓷有限公司(简称“中恒陶瓷”)因逾期未缴纳2015年1月至3月排污费40,106元及2015年4月至6月排污费71437元,2016年4月13日被肇庆高要区环保局分别处以一倍和两倍罚款,罚款总额为182,980元。

    这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自2015年7月1日实施后高要今年出现的两起未缴排污费处罚案例。按照《试行》第二章第七项7.3第1项 “初次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金额1倍的罚款;”及第2项“同一年度第二次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金额2倍的罚款”的规定。

    据肇庆高要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肇庆高要区环保局根据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发现,纯美陶瓷应按《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应缴纳排污费,并于2016年1月19日、1月29日送达了《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但纯美陶瓷逾期未缴纳排污费,在法定时间内也未对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月12日,高要区环保局向纯美陶瓷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与之不同的是,高要区环保局曾两次责令中恒陶瓷限期缴纳排污费,并于2016年3月3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4月1日,中恒陶瓷提交书面申辩表示“2015年因资金链断裂,被迫于2015年10月停产,负责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长达37天,无法处理日常事务,希望环保局对该处罚予以减免。”接到申辩后,高要区环保局对该案进行集体审议后认为,中恒陶瓷客观存在环境违法事实,虽遇到现实困难,但不符合法定减免处罚条件,决定维持告知书的处罚额度。

    10家陶企因废气超标被罚

    据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上半年肇庆11家陶瓷企业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罚。其中,6家喷雾塔排气筒超标排放,2家脱硫塔排气筒超标排放,1家砖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超标,1家烟气总排放口颗粒物超标排放,1家无证排放水污染物。

    据了解,高要市将军陶瓷辊道窑1#脱硫塔排气筒排放的生产废气中,烟气折算浓度平均值为71.3mg/m³,超标1.38倍;高要市特高特陶瓷,喷雾塔排气筒排放的生产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65.2mg/m³,超标1.17倍;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229mg/m³,超标0.27倍,分别被罚款3.8万元。

    肇庆乐华陶瓷洁具,喷雾塔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49.4mg/m³,超标0.65倍、广东协进陶瓷,烟气总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43.6mg/m³,超标0.45倍、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福连建材厂,砖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201.6mg/m³,超标1.02倍,二氧化硫折算后排放浓度为781mg/m³,超标0.95倍,分别被罚款10万元。而高要市新时代陶瓷因喷雾塔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68.2mg/m³,超标1.27倍,被罚款10.3万元。

    肇庆朗丰陶瓷,脱硫塔排气筒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平均值117.3mg/m³,超标2.91倍,被罚款5万元。肇庆市金欧雅陶瓷,3#、4#、5#喷雾塔总排口排气筒排放的生产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81.6mg/m³,超标1.72倍,被罚款4.5万元。罚款最少的是广东圣晖陶瓷,其5#、6#喷雾塔排气筒排放的生产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41.0mg/m³,超标0.37倍,辊道窑2#脱硫塔排气筒排放的生产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39.7mg/m³,超标0.32倍,被罚1.5万元。

    无证排放水污染物,也在重罚之列。高要市恒创陶瓷现场生产时,生产废水通过抽水泵连接PVC管抽至磨刀坑石场路口水渠排放,现场堆放有部分原料及成品。高要区环保局对中恒陶瓷2号酸洗池及磨刀坑石场口的PVC管排出口采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中恒陶瓷排放的生产废水中,pH值为2.03无量纲、总铬排放值为0.151mg/L、总铜排放值为0.26mg/L、总镍排放值为0.33mg/L、总锌排放值为0.18mg/L、总砷排放值为0.0104mg/L,被环保局开具10万元罚单,并责令停止项目生产。

    高要区环保局要求,对超标排放的陶企先责令停止排放超标污染物并进行整改,在实施罚款处罚的基础上,对逾期不缴纳的企业实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陶瓷企业作为肇庆市环保工作的重点监督对象,为更好地推进环保工作,6月17日,肇庆市环保组织召开全市陶瓷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会议重点围绕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日常污染治理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强调,若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数据与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肇庆市环保局提醒企业,十三五期间,超总量排放将作为新的处罚依据。并表示,将继续强化监管,对环境污染坚持铁腕整治不动摇。

    佛山:8家企业违反“三同时” 2家陶企违规私设暗管

    据记者调查,在今年上半年佛山市环保局和禅城区环保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中,有8家陶瓷加工、石材加工企业违反“三同时”,2家陶瓷作坊违规私设暗管。

    公示显示,佛山市禅城区亮迪佳陶瓷开发中心、佛山市梦蝶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闽腾艺创陶瓷工艺厂、佛山市乐陶工艺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雅尔居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上鸿石材店、佛山市禅城区石磊石材经营部、佛山市禅城区朱华石材经营部8家主要从事陶瓷切割加工、陶瓷深加工、石材加工、腰线生产、玻璃马赛克生产的企业存在未报批或者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这些企业处以罚款,最低罚2万元。对上鸿石材店产生的废水未经治理直排到下水道,废气未经治理自由扩散的行为,罚款4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鸣汇装饰工艺厂,陶瓷废水经两级废水沉淀池简易沉淀后,通过铺设在地下的白色硬塑料管直接排向厂外下水道。经禅城区环保局检测,该项目排放废水含因子的数值为:PH值8.44、化学需氧量736、悬浮物2.33×103、总铜0.05L、总锌0.05L、总铅0.2L、总镉0.05L,项目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超标,被责令立即停止排放生产废水,立即拆除暗管,如在接到《决定书》后拒不改正,仍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禅城区环保局将依法对该工艺厂超标排污行为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并在1月内对该项目改正行为进行复查。

    4月8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的锦华陶瓷抛光砖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潘伟钱,因擅自设置管道将生产废水从废水沉淀池引入项目一楼厕所用于冲洗,冲洗废水再经暗管排入紫洞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罚款7万元。

    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禅城区首例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禅城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家庭小作坊正是禅城环保执法的监察难点,经过多年铁腕治污,禅城区大中小企业的排污已经基本合格,但家庭小作坊在居民楼内开工,将污水通过下水道冲走,这种确实难以监管。

    据媒体报道,日前,禅城区南庄镇召开陶瓷行业环境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南庄将整治陶瓷行业环境问题,检查中发现存在私设排污管、偷排直排、群众投诉强烈,以及在2015年1月1日后建成未批先建的陶瓷加工企业实施关停。

    此外,为响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加强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公开透明的环境监管执法,佛山市各级环保部门自2016年一季度开始启动“双随机”抽查机制,针对佛山市所有污染源,包括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监管对象,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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