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请申请参与试点示范的企业对照《要素条件》,填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于5月15日前报送至顺德区经科局电子信息科吴浩霖处,联系电话:22830332.
附件:附件2: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
附件:附件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各企业:
请申请参与试点示范的企业对照《要素条件》,填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于5月15日前报送至顺德区经科局电子信息科吴浩霖处,联系电话:22830332.
附件:附件2: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
附件:附件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