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节能协会

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53:20
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0〕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工作决战之年。为切实抓好全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现将《2010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五日 (联系人:孙青林,电话:020-83135985,传真: 020-83133335,E-mail:SQL@gdet.gov.cn)   2010 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节能形势较好。2006-2008年全省已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0.7%。2009年前三季度,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51%,全年可超额完成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7%的预期目标。       2010年全省节能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一是当前节能态势并不乐观,单位GDP能耗降幅逐步收窄;二是2010年节能任务并不轻;三是产业结构重型化对我省节能工作产生的长期影响正在逐步显现,重化项目将相继上马和投产,这对全省节能工作将产生长期的影响,势必加重全省的节能任务。为指导2010年工作,制订要点如下:       一、2010年主要工作思路       做好2010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必须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一是要与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节能和循环经济作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二是要与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为我省实现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三是要与发展低碳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把节能工作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手段,促进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为我省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010年总体思路: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国家的相关工作部署,把节能作为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单位GDP能耗实现“十一五”下降目标。       二、2010年主要工作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2010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四抓四落实”,具体如下:      (一)抓“十百千”节能工程,落实扩大内需。一是推广50项节能技术。组织编制我省第二批节能技术推荐目录,向全社会推荐50项左右节能技术。开展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技术推广。依托各有关协会、科研院所等,积极推广各种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二是实施200个节能投资项目。组织推荐2010年中央投资预算内项目和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用活用好省节能专项资金,推动各地财政对节能的投入。争取通过国家、省、市的共同努力,对200个以上节能项目进行扶持,带动社会投资80亿元,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三是开展200家企业用能产品设备专项监察。对200家企业开展落后耗能产品、设备专项监察,加快落后产品、设备的淘汰进度,鼓励对未超过能效限额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四是推广1000万只(台)节能产品。积极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力争全年推广节能产品1000万只(台),其中,高效照明产品不少于800万只,节能空调不少于200万台。加强节能产品推广的监督管理。适时研究提出省财政支持节能产品推广的方案。       (二)抓循环经济,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一是抓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出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认定办法,认定约10个园区(基地)。用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基地)。二是抓好循环经济试点深化。实施分级负责、落实优存劣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三是抓好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等,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四是推动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力促全省约8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奖励约200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内的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认定第二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企业,推动“计划”惠及珠三角以外的港资企业。研究制定《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清洁生产标识产品。五是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对“三废”的综合利用。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数据库。培育约10个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专家库,完善现场审察以及专家评审制度。        (三)抓低碳化,落实两型社会建设。一是实施“两化”融合节能示范工程。指导韶钢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实施工信合力工程”为契机,总结韶钢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经验,在造纸、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建设试点,鼓励约20家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能源消费情况的实时监测、与节能主管部门的实时共享。多渠道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在我省企业节能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二是推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推动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强对机动车能耗和排放水平的监管。实施一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以及商贸、酒店节能示范工程。三是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协助编制我省珠三角产业一体化规划以及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积极落实好国家出台的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服务,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抓管理,落实“十一五”节能任务。一是完善节能“三个体系”。完善节能考核指标体系,尽早启动考核工作。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年报和季报、公共机构年度报表的报送,可考虑要求企业适当提前报送。加强数据监测工作,全面推行网上直报。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争取于2010年初出台新修订的省节能条例,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立法。认真做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全省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规划以及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指导意见。三是扩大节能监管范围。省千家企业比较少的地区,应扩大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商贸、酒店企业监管试点,把50家左右商贸、酒店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推动这些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并予以支持。四是突出抓好节能监察。计划全年对230家以上企业开展现场监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产品推广、节能评估审查等专项监察活动。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加大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策划筹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继续实行节能分类培训,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员网络远程培训,组织赴日本开展循环经济培训。六是加强节能减排的统筹协调。做好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适时提议召开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完善“一季一分析”制度,适时扩大参会范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各地、各企业解决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支持各地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宣传培训、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支持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继续给每一个单设节能监察机构的市配备一辆节能监察车,并逐步向县节能监察机构扩展。八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公布一批省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名单,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技术优势。加强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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