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节能协会

环保护督促地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53:20

从2月15日至3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省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此次督查地区包括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18个城市,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中国环境报今日刊登督查组对部分城市的督查情况及当地整改情况。

郑州4方面问题有待完善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刘俊超郑州报道 环境保护部第15环保督查组自2月15日进驻郑州以来,针对重点工作展开对各区县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2016年至今环保工作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启动情况的督查。

督查组先后走访了发改、能源、住建、工信、环保、大气办等部门,对郑州市所有市(县)进行了明察暗访。

督查发现,郑州市主要存在4方面问题有待提升完善。

一是郑州市空气质量同比呈下降趋势。1月1日~2月21日,优良天数同比减少5天。PM10、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4.7%和12.9%。

二是应急预案的减排清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督查发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减排清单中部分停产限产企业和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规定具体减排措施。

三是应急预案的执行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针对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措施的督查情况看,仍然存在部分企业执行停产限产要求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要求,工地裸露场地未覆盖或覆盖不全面,渣土车未覆盖上路行驶,焚烧树叶等现象。

四是部分工作任务尚未落实到位。督查发现荥阳多家碳素企业烟气治理设施老旧,运行管理不到位,烟气跑冒,厂区内及周边煤烟味严重;郑东新区、中牟县部分锅炉未按要求拆除到位。

为强化污染治理,郑州市坚持党政同责,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固定议题,纳入每月重点工作观摩讲评活动。同时强化督导问责考核,建立了市委、市政府督导,各牵头单位监督,各县(市、区)分包的三级督查机制。对县(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

沧州细化预案高标准落实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沧州报道 环境保护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进驻河北省沧州市以来,重点针对沧州市散煤治理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等领域问题开展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1月,沧州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去年上升38%,实现年度下降目标和国家“大气十条”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艰巨。

督查组现场督查发现,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不够合理,泊头、沧县、河间市等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停限产企业清单不全,很难达到预期减排效果。

“比如,企业停限产应急预案编制中,有的企业是按照设计产能来限产而未考虑实际产能,这样的限产方案,企业可以不减产而达到限产,很难形成实际的减排效果。”督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督查中我们还发现,在应急预案启动的程序上,有的企业说是接到环保部门通知就启动预案,有的说是工信部门来通知,也有的企业说是乡镇政府来通知。这说明沧州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不清晰,应急预案存在不落实的可能。”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沧州市代市长梅世彤召集沧州市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案,高标准落实。二是督导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把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和停限产设备。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措施高效对接、顺畅运转。

针对停限产企业清单不全问题,沧州市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各种手段,全面摸清污染源底数。

邢台传导压力增强动力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邢台报道 环境保护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进驻河北省邢台市以来,重点针对散煤燃烧、沙河玻璃企业、城区周边重点企业等问题开展督查。

邢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提出要以督查为契机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邢台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并就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强化措施。

同时,邢台市要求,在督查组进驻邢台的一个月时间内,对邢台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日排名、日通报。对多次处于排名后位及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县市区要进行约谈。

邢台市政府为配合做好这次督查工作,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其中一个就是责任追究组,对督查发现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随时问责,绝不仅问企,更问政。

2月20日,邢台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就此次专项督查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县市区和各部门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会议指出,供暖期还未结束,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督查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坚持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全面强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以专项督查来传导压力、增强动力、促进工作。

太原以督查推动全年工作

中国环境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从2月15日开始,环境保护部会同山西省对太原市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展开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督查,督查工作将于3月15日结束。

据环境保护部督查组负责人介绍,太原市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15日~2月28日),主要通过对相关部门、重点区县的走访问询、听取汇报,明查、暗查和夜查相结合等方式,采取直接检查和问题倒逼双向工作机制,督查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情况,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年行动,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3月1日~15日),在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夯实属地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督查组实施包片分组督查,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晨查和夜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工作方案、督查内容清单和网格情况,持续督查工作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如遇重污染天气,对各地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情况进行针对性督查。督查重点:一是督查应急预案做得实不实,尤其是督查是否可核查、可追责;二是督查在线国控源排放量大幅增加的地方,产能大幅增加的企业。

截至2月24日,督查组走访了13个政府和部门,检查130个企业(点位),共发现55个环境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县区和企业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不到位,尚未编制本辖区或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个别城区、开发区2016年未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城边村气化改造任务;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或锅炉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污现象。

督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督查发现,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和此次专项督查,书记、市长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多次深入一线,现场调研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对此次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督查组将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全部移交地方政府查处,并限期完成整改上报工作。

焦作四区县被市政府约谈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刘俊超焦作报道 环境保护部第17督查组日前进驻河南省焦作市,展开为期一个月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督查组第一时间与焦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对接,并对焦作市承担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工的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分工责任落实、工作进展、考核问责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截至2月23日共发现37个环境问题,并移交焦作市政府。

2月20日深夜,记者跟随第17督查组暗查,发现焦作市黄河路道路施工现场两侧渣土裸露,未采取覆盖措施长达两公里多;位于中原路中段路西一处围墙内大面积烧荒严重,过火面积100多米,火势仍在院内蔓延;湖南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所建设的亲亲里项目部,渣土、料场未覆盖,道路积尘严重,四处散落大量的水泥袋子,存在现场搅拌水泥行为,未按照“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位于武陟县境内的煤炭物流园区,阻挠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园区检查,当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以没有通道进入为由,又拖延十多分钟才让执法人员进入园区,随后,园区人员采取拉闸断电行为,对抗检查,逃避执法监管。

督查组2月21日将暗查情况向焦作市政府反馈,焦作市连夜对焦作市示范区、武陟县、博爱县、沁阳市4个县区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县(市)区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改正,并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辖区内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会上,被约谈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立即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举一反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约谈情况在媒体公开曝光。

2月22日下午,焦作已将4个区县处理结果向第17督查组进行了书面反馈。

衡水严肃追责绝不手软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衡水报道 要查清锅炉底数,台账要详尽到每台锅炉在什么位置、多大规模、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如何;要查清小散乱污企业现状,尤其是聚集区内企业数量、类型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环境保护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进驻衡水市后,马不停蹄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组指出,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完成年度削减指标任务艰巨。督查发现,衡水市存在部分企业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力度不够、执行停限产措施的企业清单不完整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2月20日,衡水市政府召集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大气污染督查整改工作部署大会,衡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志成主持会议。吕志成要求衡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问题整改贯穿督查工作始终,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同时,为加强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衡水市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将错峰生产措施执行时间延长至3月15日,错峰生产行业从工业企业扩展到施工工地。

针对督查组反馈的衡水市臭氧污染物在全省排位较高的问题,衡水市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VOC排放管控,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橡胶、玻璃钢,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同时试点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集中处理废旧活性炭。

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衡水市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尽快摸清全市域污染源,抓紧完善应急预案项目清单,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企业限产限排措施要求,组织企业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真正做到“一厂一册”,把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和停限产设备,确保措施可操作、可计量、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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