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加强与APEC 成员体企业的经济合作,扶持我省科技型、外向型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宣传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成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七届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2〕155号精神,我省将组团参加“第七届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 技展会)。 第七届APEC 技展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和商务部支持,四川博览事务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承办。本届APEC 技展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产品展览;二是论坛和技术交流,主要包括:第四次APEC 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 强财富论坛,APEC 中小企业融资峰会,电子商务峰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中小企业厅、局长圆桌会,APEC 成员经济体交流活动等。活动内容丰富,有专业化技术交流、前瞻性、权威性的高层次论坛,国际采购配对洽谈会、投资项目对接洽谈、全面拓展中国及各成员体市场、强势高效的媒体宣传等。 协会拟组织会员企业参加本届展会,现将展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展览时间:2012 年6 月22 --25 日 二、 展览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三、 展品范围: 环保节能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皮革制品及设备,食品加工及设备,新型专用机械及新型材料,电子商务企业及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银行、投资、证券、市场营销等配套服务机构 四、 展位费: 展内参展企业参展价格:5800元/3m×3m 注:标准展位含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两个射灯、电源插座、中英文眉版、地毯。 参展企业在获得参展资格的15个工作日内需交付展位费,展位费统一汇至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府前路支行 帐号:3602096619200061305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