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非工业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53:20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员会委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 ] 733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非工业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范围的交通运输、商贸、学校领域万家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应于每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20日、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当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上年前四季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各企业的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用能状况分析、评价,编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对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新增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的类型为“交通运输”及“教育行业”,请相关企业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陆广东省能源信息管理平台(
http://219.136.240.107/gdecc/login.jsp
)完成注册工作。
新增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流程.doc
顺德区节能协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